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械设备安装费简易计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机械设备安装费简易计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方出租设备应如何开票?
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以经营性租赁模式出租机械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发票开具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6条规定:“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于租赁公司是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的,因此,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纯机械租赁模式(经营性租赁机械设备,或干租)的一般纳税人的开票技巧如下:
(1)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3%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发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2)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7%计算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7%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发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机械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或称为湿租)的发票开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机械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或称为湿租)的发票开具如下:
(1)如果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从事的项目是一般计税项目,则建筑设备出租方按照11%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给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1%的增值税专票;
(2)如果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从事的项目是简易计税项目,则建筑设备出租方按照11%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给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1%的增值税普通发
外购货物加安装,安装兼营核算还是混合。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该政策自2018年7月25日开始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械设备安装费简易计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械设备安装费简易计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